黄山市联合接访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市联合接访中心拟面向全市三区四县事业单位(不含市直单位)采用比选择优办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数
面向全市三区四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通过比选择优办法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二、选调资格
选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 全日制学历为法学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非法学专业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证;
3. 具有2年及以上政法单位、仲裁、行政复议、司法调解和区县信访、综治单位相关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选调范围: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
4. 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小组
由市信访局成立选调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市信访局网站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为黄山市联合接访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5号),联系电话:0559-2355192。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填写《黄山市联合接访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填报人员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时,提供《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2021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等)。
3.报名需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相关部门要在《报名表》签署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违反选调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选调确认
经考察合格确定后的人员,提交市信访局党组会议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信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信访局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59-2355192(黄山市信访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1238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黄山市联合接访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黄山市信访局
2023年6月8日
